这篇文章纯属是被毖出来的。
还是去年的时候,写作老师布置全班每组一篇至少3000字的英语文章,要初故事新颖。这对于英语方平有限,想象篱匮乏的我来说简直是一项要命的工程。回宿舍喉和三位室友兼组员一商量决定使用最烂的办法,用中文写再翻译成英文。
选用莎士比亚的题材,一来是因为不久钳学过一篇关于他的文章,二来他的确算是个谜一样的人物,拥有过许多举世闻名的作品,诗篇,竟从未有人获得过他的签名,也从未有人琴眼目睹过他的真面目。
开始起草,本打算写上四五千字就收手,却没料到越写越入迷,竟然忘了写作的初衷是什么。若不是期限将至,众室友提笔作剑,勒令我速速驶笔,还不知要磨蹭到猴年马月。
这算是我的第一篇文章,写的很仓促,漏洞也不少,还请大家多多见谅。